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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淮创智天地项目宁淮创智天地专家园及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商业)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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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19.06.1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12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告结束时间 ****年*月**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
 
招标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6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6月1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宁淮创智天地专家园及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商业)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淮创智天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苏宁淮现代服务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淮创智天地项目核准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14〕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淮现代服务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淮创智天地专家园及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商业)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东侧、创业路北侧、农科路南侧、长阳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宁淮专家园约63500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约21400平方米及人防地下室(计容面积)。

2.1.3合同估算价:约300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55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19 年 8 月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9 年 10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 2 月 1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无要求。

2.1.5 其它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后付合同价款的10%;十层封顶后付合同价款的20%;主体完工后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97%(扣除违约金及发包人代付费用);余款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如无质量缺陷或虽有轻微质量缺陷但已按相关规定处理完善的,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付清。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2.2招标范围:宁淮创智天地专家园及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商业)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包人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内容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②规划方案审査办理;③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审査办理;④人防、消防审查办理;⑤施工图审查;⑥前期报建;⑦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⑧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本次招标中设计、施工包括以下内容:地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含试桩、试桩检测、桩基检测)、土石方工程、苗木移植(含防护林)、场地平整(含河道处理、垃圾清运)、基坑支护(含检测、监测)及排水、装饰、通风、电气照明、给排水及消防、抗震支架、火灾报警、综合布线、监控及汽车刷卡系统等工程内容;地上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喷淋、电气照明、暖通工程(含空调系统)、抗震支架、火灾报警、弱电系统等工程内容;以及变配电系统;绿色建筑(含节能审查);室外工程(广场、道路等硬质景观、活动场地、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管网、正式电接入、自来水接入、燃气接入、通信接入(含三网)等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安监备案、质监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办理、道路占用开挖及绿化占用手续办理、人防质监申报,白蚁防治申报、防雷申报、环评申报、洪评、交评、水土保持、规划申报(总平、综合管线、正式水电燃气外线、场内外临时设施、临时及正式出入口)等施工前的所有手续办理,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含消防检测)、防雷验收、白蚁验收,城建馆档案验收、正式水、电、燃气、通讯、广电申报施工及开通使用等房屋竣工验收前的所有验收,完成竣工备案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工作,中标单位还应考虑项目建设中除以上手续外的所有手续,以上事项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

承包人负责完成正式水、电、燃气、通讯、广电的申报、设计、施工、验收、开通使用及相关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承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电力外线接入的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及相关配套工作,负责办理所有手续并完成最终验收送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3.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3.3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施工企业投标,必须提供;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3.4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申请人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申请人自2016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8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申请人自2016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8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项目的施工业绩。

说明:以上(1)和(2)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依据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申请人自2016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180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成果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5.2自2017 年 6 月 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满足)

3.5.3自2018 年 6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满足

3.5.4自2019 年 3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满足

3.5.5自2014 年 6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满足

3.6委托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审时需提供2018年10月1日以来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3.7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满足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共同提供)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19 年 6 月 12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9 年 6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hasggzy.com)“投标单位登录”。 (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元/份,资格预审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5日14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名称: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宁淮现代服务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浦区北京南路199号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邮  编:223003                            邮  编:223005

联系人:李岩                              联系人***

电  话:0517-89862711                     电  话:0517-83719800,0517-83706116

传  真:/                                 传  真:0517-8370889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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