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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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区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选公告 *. 抽选条件:本项目**区隆盛镇双拱村(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区水利局以《关于下达**区****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綦水〔****〕**号)下达建设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区隆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 |
綦江区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选公告
1. 抽选条件:本项目綦江区隆盛镇双拱村(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以《关于下达綦江区2019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綦水〔2019〕65号)下达建设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级扶贫专项资金,发包价人民币382004.57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长河碥社:新建沉沙井一座,敷设输水管道480米,敷设供水管网2780m。高岚垭社新房子片区:敷设抽水管道150米,新建20m3/d慢滤清水池1座,更换抽水泵2台,敷设供水管网4770m。高岚垭社仰天窝片区:敷设抽水管道140米,新建6m3慢滤池,对已建10m3蓄水池底板、边墙内部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防渗,更换抽水泵2台,敷设供水管网570m。双拱村上坝社:安装铝合金大门雨棚,更换DN100mm不锈钢排泥阀8个,安装排泥阀铝合金雨棚。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工期60日历天。项目已具备随机抽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随机抽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施工企业参与抽选。
2.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为綦江区政府投资水利项目预选承包商资源库内的企业。
本随机抽取项目不需要编制抽选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时核验报名承包商书面报名函、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诚信声明等原件,加盖报名承包商鲜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报名承包商组建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应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人员一致,包括: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资格审查时核验加盖报名承包商鲜章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
4.报名承包商提交资料填写错误或涂改,项目业主不予接受并失去中选资格。
5.书面报名函承包价以本随机抽取公告发布的发包价为准,不得浮动,且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项目业主不予受理并失去中选资格。
6.同一单位出现两次及以上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中选的,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由第二候选人承包,依此类推。
7. 随机抽选程序:潜在承包商按规定时间到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函等相关资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对报名承包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承包商只有1家的,该报名承包商获取中选承包商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承包商有2家以上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承包商中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第一至第三候选人,第一候选人因故不能承包时,由第二候选人承包,依此类推。无潜在承包商报名的,重新发布公告,重新抽取。
8. 现场报名及书面报名函提交地点及时间
(1)地点: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綦江区文龙街道市民服务中心B栋4层);
(2) 开始时间:2019年 6 月 18 日 10:00 时。
截止时间: 2019年 6 月 18日 10:30 时。
开始时间前提交的书面报名函不予接受,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书面报名函拒收。
9.抽选开始时间: 2019年 6 月 18 日 10:30 时。
10.抽取结果公示:本工程抽选结果在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11. 交易服务费: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预选承包商候选人按相关取费文件规定缴纳,在中选结果公示期满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支付给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预选承包商候选人凭区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鉴证证明》3个工作日内到项目业主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1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逾期未签合同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由第二名中选人递补中选资格。
13.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价的10%在合同签订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缴纳入业主指定账户(电汇或转账)。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1139010120110000295
单位名称: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转账时注明“转隆盛镇财政所收綦江区隆盛镇双拱村(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履约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商行綦江支行隆盛分理处
1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价的2%在合同签订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缴纳入区水利局指定账户(电汇或转账),竣工验收合格且结清本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给农民工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50050116650000000112
单位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綦江九龙大道支行
农民工工资管理:按照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7﹞86号)要求,农民工工资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1)按照人工费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原则,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将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报招标人备案;
(2)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承包人需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工程进度款的25%单独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4)承包人需按通知要求编制与公示工资支付表,公示无异议后由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所涉农民工工资卡中。
15.工程款支付:资金拨付按项目启动、进度过半、工程验收三个阶段进行。项目启动后,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拨付合同金额30%的启动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过半,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拨付至合同金额50%的进度资金。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审定,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拨付至审计审定金额的97%,余下3%做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完工交付使用1年后,由镇政府对项目质量进行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16. 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cqqj.gov.cn/index/)上发布。
17.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霍志伟 ,电话:***
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