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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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采购类别:公路运输 鞍钢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矿渣微粉船运货物代理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绿色**采购组采购的鞍钢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矿渣微粉船运货物代理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鞍钢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矿渣微粉 |
采购类别:公路运输
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矿渣微粉船运货物代理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绿色资源采购组采购的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矿渣微粉船运货物代理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矿渣微粉船运货物代理项目招标 2、招标编号:AB201906122373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190天;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中标单位以鞍钢绿源公司出具的计量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持全部有效票据到鞍钢绿源公司办理结算手续。鞍钢绿源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采取货币、承兑、抵顶部分产品或物资等多种方式支付货款。;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 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并同时具有货物代理及货物运输资质和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此项目投标。 4.2 业绩要求:满足2016~2018年度鲅鱼圈港粉状物料(矿渣微粉、水泥、粉煤灰)货物代理总量36万吨以上,其中2018年业绩不得低于12万吨的业绩要求(凭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和港口证明)。 4.3 投标单位需保证不少于50台的矿渣微粉运输车辆,其中自有车辆不少于20台,其余部分可以与其他运输单位合作,但需提供合作协议,并承诺对本次招标项目承担连带义务与责任(以提供的运输车辆明细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委托方有权进行核实)。 4.4 提供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5 投标单位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以往鞍钢投标项目中完全履行合同,信誉好。 4.6 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具有资格参加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7 投标单位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单位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9-06-12 17:00:00至2019-06-21 13:3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1日13时3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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