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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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阳古民居国家*A景区创建—六都大院排鼓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 |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缙云县河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阳古民居国家4A景区创建—六都大院排鼓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鼎峰【2018】30号
2.采购单位: 缙云县河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3.采购项目:缙云县河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河阳古民居国家4A景区创建—六都大院排鼓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采购类型:分散采购
6.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大鼓 |
6 |
个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6 |
|
2 |
桅杆(包括底座石头) |
8 |
根 |
7.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2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7.3响应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7.4响应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8.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9.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0.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询价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询价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1.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12.询价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12.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询价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3.保证金:
13.1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3.2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1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询价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15.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16.报价文件提交地址:***
17.报价文件评定时间:2019年6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18.报价文件评定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19.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zjzfcg.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19.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缙云县河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彬 联系电话:10578-3019189 传真:***
地址:***
采购人:缙云县河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