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1 |
---|---|
截止日期: | 2019.06.24 |
地 区: | 宜春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龙头坳至上富段公路绿化配套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S***合港至上富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本招标项目奉新县S519龙头坳至上富段公路绿化配套工程已由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发改发(2019)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新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宜春市S519合港至上富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2.1工程概况:本工程项目位于宜春市奉新县境内,起于奉新县界龙头坳起点桩号为K3+700途径九仙汤、澡溪乡、黄石村、黄沙坪村,于上富镇湖东大桥前向西侧改线接至原S308东华线高坪村文驾坪,终点桩号为K25+004(原S308东华线线K79+980),路线全长约21.304公里。
2.2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3 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于2019年6月开工, 2019年10月完工
2.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年;
2.5项目预算:约340万元;
2.56项目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本项目工程款分三年按4:3:3比例支付,第一年支付4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30%,其中第三年支付必须经财政、审计结算评审后支付。
3.1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5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春市袁州区环城西路岩背小区118号持投标邀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6 月 24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569号(永生现代酒店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上发布。
7.1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宜春市S519合港至上富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宜春市奉新县新吴路375号
邮政编码:336000
联 系 人***
电 话: 138795746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 宜春市明月北路999号
电 话: 0795-3196919
邮政编码: 336000
2019年6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