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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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厚街镇土地储备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 ***厚街镇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场地风险评估及场地修复设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厚街镇地块 |
广东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厚街镇土地储备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 东莞市厚街镇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场地风险评估及场地修复设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4-201905-1421210-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厚街镇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场地风险评估及场地修复设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65,19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地块 |
采购内容 |
地块总面积(m2) |
A |
东莞市厚街镇2017年008号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土壤修复设计方案工作 |
104706.74 |
B |
东莞市厚街镇2018年009号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
44124.56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服务设备设施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⑥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即可)。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发改部门认可的由省级或以上行业组织评定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证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即可)
4)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供应商以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
a)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b)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其中一份正本必须随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的正本一同装订,否则废标。
c)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文件中都必须提供投标邀请函中的 5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条款1)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d)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f)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g)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h)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i)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6月10日 至 2019年06月1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泰社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73号铺
十、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泰社区景湖名郡商业项目73号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三)采购人:东莞市厚街镇土地储备管理办公室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附件
发布人:广东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