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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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14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民发〔****〕**号)和《关于贯彻<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罗民〔****〕**号)文件精神。我街道就****年黄贝街道组织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关键词: | 街 |
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民发〔2014〕52号)和《关于贯彻<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罗民〔2018〕15号)文件精神。我街道就2019年黄贝街道组织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19年黄贝街道组织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黄贝街道七楼会议室
(二)项目内容:
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民发〔2014〕52号)和《关于贯彻<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罗民〔2018〕15号)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街道辖区内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
(三)项目要求:
结合黄贝街道优抚对象身体状况和实际情况,以健康讲座、常规体检、集中理疗、参观游览等多种方式,实现个性化疗养,确保疗养成效。
三、项目服务费用及投标报价要求
(一)采购价格
根据项目规划测算,项目预算金额控制在40万元以内,黄贝街道参加疗养优抚对象人数约为126人,人均经费约3000元/人。投标人按上述标的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格。
(二)项目服务费用结算要求
本次购买服务项目合同费用为中标价格,结算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进度进行结算,具体情况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三)其他投标费用说明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其投标而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中标,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均不承担上述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及以往的工作经验进行报价。
四、招标方式及定标方法
街道集中采购、票决法定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反映上述经营(业务)范围内容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反映上述经营(业务)范围内容的,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业务)范围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二)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三)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四)近年来设计、建设过同类项目的企业优先。
五、招标资料获取方法及投标报名方式
2019年6月13日上午12:00前,携应标相关资料到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4楼405室登记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应标相关资料(一式七份)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应标方案(盖公章)及企业过往业绩资料。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14日上午10:00,在黄贝街道办事处7楼会议室开标。
罗湖区黄贝街道民生事务部(民政)
2019年6月10日
地址:***
联系电话:0755-25435268,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