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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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04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区残疾人联合会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对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我中心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残疾人联合会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长春市九台区残疾人联合会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九台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对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我中心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残疾人联合会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0068
三、采购内容: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详见公告左下角《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要求》。
四、项目总预算:人民币400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非营利组织可逐项符合)。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开展相应项目培训的资质和能力,包括在人社管理部门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且经营范围包含职业技能培训;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服务进行承诺;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残障人就业政策,具有从事过残障人培训、就业相关的人员。(相关人员资质:中级职业指导师,就业辅导员)
9、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若经考察投标申请资料中与实际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10、要求投标的培训机构,在九台区具备培训、就业发展助残事业的有效经营场所。
11.培训地点需在长春市九台区城区范围内(鉴于残疾人身体原因)。
六、报名时携带资料
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下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必须采用A4纸型简单装订):(报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一份资料)
1.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必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范围;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需签字);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付款方式:招标单位按年度预付服务费肆佰万元,满一年后,由中标方提交《服务交付报告》,经第三方评估验收,招标单位认定后,按实际发生额结算费用,但服务总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与法定假日除外)到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携带上述资质文件报名,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各供应商报名所留邮箱里,过期不予发放。
十、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 2019年7月4日上午9:30。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开标时间为准。
2、超过开标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gov.cn/)上进行公告。
十三、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431-82366186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要求
一、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开展相应项目培训的资质和能力,包括在人社管理部门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且经营范围包含职业技能培训;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服务进行承诺;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营利组织可逐项符合);
(四)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残障人就业政策,具有从事过残障人培训、就业相关的人员。(相关人员资质:中级职业指导师,就业辅导员)
(六)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若经考察投标申请资料中与实际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七)要求投标的培训机构,在九台区具备培训、就业发展助残事业的有效经营场所。
(八)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每年开展残疾人培训、实训不少于500人次,每期30天,中标方要有针对性的根据市场需求,依据残疾人实际,实施精准培训,使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
(九)招标单位按年度预付服务费肆佰万元,满一年后,由中标方提交《服务交付报告》,经第三方评估验收,招标单位认定后,按实际发生额结算费用,但服务总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