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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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红军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DCZX-****-*** 三、招标人:***国盛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唐桂荣 ****-*******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楼 联系 |
关键词: | 小学 |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全州县红军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DCZX-2019-117
三、招标人:全州县国盛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6月3日
六、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
…… |
……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 |
…… |
……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与最高合同价限价双控标准,具体限额如下表: …… |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及实际合同价的认定程序 |
…… 本工程的采用为总价方式 □单价方式(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外)的合同方式,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由设计合同价加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合同价构成。中标人的中标投标报价仅为暂定合同价,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的确认时间、确认程序按以下方式,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第14条中约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工期定额、资金拨付、政策性调整等未知风险因素。 …… (五)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的形成 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勘察实际合同价+设计实际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材料、设备采购费)实际合同价+扬尘防治费实际合同价。 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除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一般不予调整。 |
…… |
…… |
…… |
7.3.1 |
履约保证金 |
…… 履约担保的金额:暂定合同价款的5% …… |
…… |
…… |
…… |
更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
…… |
……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
…… |
……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具体限额如下表: …… |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及实际合同价的认定程序 |
…… 本工程的采用为总价方式 □单价方式(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外)的合同方式,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由勘察实际合同价、设计实际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实际合同价、扬尘防治费实际合同价共四个部分价款构成。中标人的中标投标报价仅为暂定合同价,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的确认时间、确认程序按以下方式,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第14条中约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工期定额、资金拨付、政策性调整等未知风险因素。 …… (五)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的形成 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勘察实际合同价+设计实际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实际合同价+扬尘防治费实际合同价。 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除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一般不予调整。 |
…… |
…… |
…… |
7.3.1 |
履约保证金 |
…… 履约担保的金额:暂定合同价款的1% …… |
…… |
…… |
……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11)项内容的。 |
…… |
||||
更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制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10)项内容的。 |
…… |
||||
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1.1款中:
14.1.1合同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的确认方式: 本工程的采用为总价方式 □单价方式(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外)的合同方式,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由设计合同价加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合同价构成。中标人的中标投标报价仅为暂定合同价,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的确认时间、确认程序按以下方式,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第14条中约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工期定额、资金拨付、政策性调整等未知风险因素。 …… (五)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的形成 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勘察实际合同价+设计实际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材料、设备采购费)实际合同价+扬尘防治费实际合同价。 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除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一般不予调整。 |
更改为:
14.1.1合同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的确认方式: 本工程的采用为总价方式 □单价方式(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外)的合同方式,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由勘察实际合同价、设计实际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实际合同价、扬尘防治费实际合同价共四个部分价款构成。中标人的中标投标报价仅为暂定合同价,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的确认时间、确认程序按以下方式,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第14条中约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工期定额、资金拨付、政策性调整等未知风险因素。 …… (五)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的形成 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勘察实际合同价+设计实际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实际合同价+扬尘防治费实际合同价。 工程总承包实际合同价,除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一般不予调整。 |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4条中:
14.4 工程进度款 14.4.1工程进度款(建筑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费)) ①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项目交付发包人后,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不超过经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的建筑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费)竣工结算总造价的60%; ②建筑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费)竣工结算总造价经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工程进度款原则上应支付至经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费)竣工结算总造价的97%,发包人未能按要求支付的,逾期支付部分的款项(计息)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项目交付发包人后3年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款项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固定资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均按单利计息,利息按每个季度支付); ③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30日内,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 14.4.2其它进度款 (1)勘察费的支付:勘察费实际合同价经审核通过后最多支付至勘察费实际合同价的80%;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2)设计费的支付:设计费实际合同价经审核通过后最多支付至设计费实际合同价的80%;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
更改为:
14.4 工程进度款 14.4.1工程进度款(建筑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费)) ①本项目按单项工程分别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不超过该单项工程经审计部门(或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的建筑安装工程(含设备采购费)实际合同价的60%(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③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30日内,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 14.4.2其它进度款 (1)勘察费的支付:勘察费实际合同价经审核通过后,款项支付限额不超过勘察费实际合同价的80%;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2)设计费的支付:设计费实际合同价经审核通过后,款项支付限额不超过设计费实际合同价的80%;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
5.《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1.1条中:
16.1.1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或结算款的,从违约之日起,发包人每日按延付金额的 /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所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对于违约金超过合同总价 / %或发包人拒不支付时,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16.3条的规定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2)其他: / 。 |
更改为:
16.1.1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每个单项工程未能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格式第14.4.1款中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 ①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违约金; ②违约时间:从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③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每个单项工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逾期支付的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固定资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单利计息)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每三个月计算支付一次; ④逾期支付的款项于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发包人使用后3年内支付完毕。(所有逾期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比例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承包人不得因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未能及时支付而暂停施工耽误工期,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违约金。 (2)其他: / 。 |
6.《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0条的条款编号为:“21.1”、“21.2”、“21.3”、“21.4”,更改为:“20.1”、“20.2”、“20.3”、“20.4”。
7.《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0条增加以下内容:
20.5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 (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 (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所指令的暂停施工; ②因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责令暂停施工或自行暂停施工; ③因工程进度款未能及时拨付而暂停施工; ④承包人因新增或变更工程价款(包括材料价款)与发包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达成一致意见而暂停施工。 20.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业主需求相应调整建设范围及内容,且具体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发包人确定。 |
8.本项目原图纸作废,以本次补遗文件的“附件:图纸”为准。
附件:红军小学-图纸.pdf图纸(投标人自行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招标人(盖章):全州县国盛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备案部门(盖章):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日期:2019年 6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