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备件中心库3号库,联系电话***
(二)、交货期要求: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三)、其他交付要求:1、供应商违约处罚条款 : ①卖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0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买方有权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②卖方逾期5日仍不能交货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卖方承担不能交货的赔偿责任。 2、异议处理 :①数量异议,买方须在收货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卖方。②质量异议(包括使用卖方货物造成影响买方产品质量或设备功能的),买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卖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实物,待卖方前往判定。③卖方接到买方异议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对买方作出答复。④异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买方视实际情况采取降低结算价格(或者另外赔偿)、退回全部或部分货物并予以补交等办法处理,异议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⑤不合格货物退货逾期取回的,买方有权移置其他仓库或场地存放,其移置及仓储等费用、风险均由卖方承担;逾期一个月以上不取回的货物,买方不另行通知,并有权予以处置。 3、保险条款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送至交付地点后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