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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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受***城*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饭堂膳食加工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无具体采购金额 |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一)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唐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梁琮林 联系电话***
发布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