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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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昆明市延安医院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无 **中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项目系统接口改造项目”的公示 **中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项目系统接口改造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 |
关键词: | 医院 医疗 |
云南中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项目系统接口改造项目”的公示
云南中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项目系统接口改造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云南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项目系统接口改造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项目系统接口改造
3、采购预算:¥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院于2016年建设了“移动互联网医院——患者移动服务平台项目”,使医院全流程移动医疗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实现,方便了患者就医,提升了患者的诊疗体验和满意度。该系统由金蝶医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承建。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升医院服务水平与品牌影响力,完成新时期互联网医院的建设,需要对原有患者服务平台进行升级,通过本次升级实现从医院连接患者到医生连接患者的升级,进一步应用新理念、新技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扩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提供功能强大、使用便捷的医疗服务平台。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情形(一)中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的要求。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本项目供货商。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金蝶医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郑志远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正高级工程师 |
2 |
卢德玮 |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3 |
李海瑛 |
昆明市延安医院 |
高级工程师 |
本项目是属于《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情形(一)中第6项“基于节约资金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采购项目,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该项目确实符合情形(一)中第6项的规定,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云南省中医医院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