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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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27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受**鼓岭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鼓岭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闽咨招[****]**号 *、招标项目:**鼓岭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 |
招标公告
受福州鼓岭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福州鼓岭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招[2019]61号
2、招标项目:福州鼓岭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3、招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4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生产资质的车辆制造商或具有生产资质的车辆制造商授权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4.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9年6月6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5.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含联系人、联系电话***
5.3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6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鼓岭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宜夏村鼓岭管委会二楼;
联系人***
电 话:0591-621750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系人***
电 话:0591-87677863; 传 真:0591-8767786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车辆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单价(万元/辆)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1-1 |
19座客车(颜色香槟色) |
6辆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4 |
144 |
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必须进行完整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产品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上牌费用、保修期内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
(3)交强险费用、商业险费用和购置税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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