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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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12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路(**路至**大道)、丹霞路(江滨路至漳福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路基路面板底脱空物探比选公告 **路(**路至**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丹霞路(江滨路至漳福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以由***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现我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路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路 |
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丹霞路(江滨路至漳福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路基路面板底脱空物探比选公告
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丹霞路(江滨路至漳福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以由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现我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丹霞路(江滨路至漳福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路基路面板底脱空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丹霞路(江滨路至漳福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始于新华路,终于九龙大道;丹霞路(江滨路至漳福路)始于漳福路,终于江滨路。
3、建设规模: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全长2100米,道路宽20米,为机非共板、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丹霞路(江滨路至漳福路)全长3000米,道路宽36米,为双向四车道, 为城市主干路。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承接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丹霞路(江滨路至漳福路)施工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探测任务,采用地质雷达探测,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相关规范要求对错层沉降、空洞及密实度等进行扫描检测,并及时提供检查报告书。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本项目比选文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板底脱空物探服务费最高限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相应标准收费,即每车道6.3元/米,该综合单价包含制定探测方案、探测元件布设费、进出场费、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探测以及出具合格的探测报告,交通、保险和税收等,单价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比选方式:低价中选。
六、合同承包方式 :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七、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4、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拟派出本项目的检测负责人***
5、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6、《服务承诺函》中的报价和工期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7、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八、工期要求
中选人应在比选人发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及时完成所有本项目要求的探测项目并出具相关报告。
注:本工程可能存在分段实施,中选人需根据比选人具体要求的计划及工期相应制定合理方案,确保完成探测任务。
九、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1、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办公楼301。
2、时间:2019年6月6日至11日(北京时间)9:00至17:30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办公楼305。
2、比选时间:2019年6月12日(北京时间)16:30;
3、递交相关资料时间:2019年6月12日(北京时间)16:00至16:30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备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在比选时间前半小时至组织比选时间截止。
十一、比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19年 6 月11日17:00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新浦路、丹霞路物探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
35001662433050012599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汇达比选人指定账户,并于7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中选人在提交合格完整的检测报告后,向比选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票据,比选人应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注: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同比选保证金。
十二、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
若参加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单位不足三家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以下规则进行比选程序:
若没有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或没有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人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比选或采用其他方式确定。
十四、中选公示和签订合同
1、本次中选结果公示将发布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的中选公示栏中公示2日。
2、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导致比选人从其他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选人或重新比选的,该中选人应赔偿本次比选所发生的损失,且将被比选人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3、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技术服务合同》。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96-6066328 传真:***
比选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