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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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莆田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福顺恒[****]招字第B-***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太镇顶坑村污水收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太镇顶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常太镇顶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
招标公告
福顺恒[2019]招字第B-04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太镇顶坑村污水收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厢区常太镇顶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城厢区常太镇顶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城厢区常太镇顶坑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8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19年 06 月 06 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的为准。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缴纳方式,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06月 14 日 0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城厢区常太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厢区常太镇顶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15050369938,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4-2789281传真:***
联系人***
2019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