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现就我校资环材学院家具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大学资环材学院家具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9060607。
三、项目采购预算:28.2万元。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家具定点采购。
五、 采购方式:密封报价。
六、 采购内容:家具一批(详见附件)。
七、 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必须为2018-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
八、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单;
2.售后服务承诺;
3.投标公司礼堂椅的实物彩图必须与现有产品一致。(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九、评标办法
报价最低中标,中标人如果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校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十、商务条款
1.投标人于6月10日下午3点携带该公司证明材料(委托函)到后勤管理处一楼集合,并到现场勘查实物;如不参与勘查实物,不接受投标。
2.交货截止时间与违约: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中标通知后于2019年6月24日前交货、安装完毕。延期交货货物,需每天向我校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10 天我校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交货地址:***
4.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5.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供货,供货前先与采购人沟通,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发票给采购方支付合同款。
7.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
8.中标人在供货时需要提供相应货物产品的整件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9.家具安装后,采购人随机抽取一间办公室,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进行检测,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等气体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对家具进行破坏性检测,由采购人在所提供的家具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块基材,送到省级或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做退货处理,所有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0.在家具验收环节,视具体情况,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竞标的其他投标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派出专家参与家具验收。
十一、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报价人应于2019年6月12日16: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送到广西大学后勤管理处314办公室(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前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内页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复印件)、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十二、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大学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