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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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27 |
地 区: | 鞍山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增钢护栏)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年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增钢护栏)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辽交发展建养〔****〕***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2019年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增钢护栏)施工(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鞍山市2019年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增钢护栏)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辽交发展建养〔2019〕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业主),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境内。(具体地点)
2.2工程规模:鞍山市2019年增设钢护栏工程涉及库盘线、弓黑线2条干线公路,增设里程共计32540延米,护栏形式采用A级波形梁钢护栏。含部分路基路面恢复。公路等级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立项文件或设计中描述的工程规模)
2.3投资额:7,159,000.00元(人民币)。(服务项目费率、金额都需明确)
2.4本项目 不划分 (划分/不划分)标段,共划分1(标段数)标段。
2.5招标范围:鞍山市2019年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增钢护栏)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
2.6工期要求:2019年7月15日开工至2019年10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09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对项目经理的具体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报名
5.1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无其他报名手续。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第三开标室(223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134号
联系人***
电 话:0412-686282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24-83733913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