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 青海弘之翼单一(服务)2019-003
三、采购项目名称: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局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局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1 |
3036387 |
元 |
具体内容详见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2015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2016年3月5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试点方案》。2016年6月7日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挂牌运行,2016年9月26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青海省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6)155号),正式批复成立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为省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厅级,承担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区及青海省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等职责。 本着保障正常办公,降低国有资产使用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原则,2016年5月起我局在西宁市四区范围内进行充分市场调查。通过多方对比、多方案选择,位于城西区海晏路75号青海省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矿综合写字楼,可以满足基本办公用房需求,租赁了城西区海晏路75号青海省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矿综合写字楼9、10、11层,2018年4月增租8层一半做为办公用房延续使用。2018年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经省财政厅批准,我局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租赁青海省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供应商地矿综合写字楼为办公用房。为有利于办公用房的延续保障,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青海省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城西区海晏路75号青海省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矿综合写字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1论证意见:为降低国有资产使用成本,保持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机关办公地点过渡阶段的稳定性,业务用房使用的延续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2论证意见:该项目是中办、国办批准成立的新设单位用房,已于2006年6月7日挂牌运行,挂牌运行至今,由于新办公场所处于建设之中,一直租用青海省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矿综合写字楼中的三层半作为临时办公用房。本着保障、节约、稳定的原则,今年1-7月继续租用现办公场所,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3论证意见:经论证,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局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因该局2016年5月起即租赁了城西区海晏路75号青海省地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矿综合写字楼。现仍继续使用,可保障正常办公,降低国有资产使用成本,故继续租赁使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