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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新村幸福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05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南平市招标 建瓯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05
地 区:建瓯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墩镇湖塘新村幸福院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徐墩镇湖塘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徐墩镇湖塘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 公开 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新村幸福院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 公开 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总造价:125288元,下浮8%计:115265元。
1.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3.工期要求:总工期 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1.4.建设地点: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村。
1.5.招标范围: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新村幸福院维修工程,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书。
1.6.工程质量:
(1)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2)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3)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2019年第一季度建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2.6.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②根据闽建筑(2018)38号文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将被否决投标。
2.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1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徐墩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及报名号。
3.2. 文件资料费每份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10时30分止。

4.2.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单及投标保证金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3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10:30分,地点:徐墩镇农机站一楼会议室。
5.评标方法及标准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随机摸球
5.2.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将现金装入密封好的信封袋中,并备注单位名称及金额,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6.4.逾期送达、没有按规定以其它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无效。
7. 履约保证金金额及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计息退还)。
7.3.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8.招标代理费:按相关规定收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oztb.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村 地 址:***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13860069479 电 话:***















监督部门:建瓯市徐墩镇人民政府

投标须知


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新村幸福院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方式,现将招标须知告知如下:(业主方: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村民委员会下称甲方,中标方下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新村幸福院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村
3、招标范围:建瓯市徐墩镇湖塘新村幸福院维修工程,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书。
4、工程质量要求:
(1)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2)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3)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合同签订及合同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7日内按照招标须知的有关内容与甲方签订合同,超出规定时间前未能与甲方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项目重新招标。乙方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承包。签订合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前来签订,并交验有关材料。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工程保修期
5.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支付8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质保金为5%。
5.2.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 12 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 个月内,经质量复查回访合格后,支付100%工程款。(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中标方应无条件修复,直至合格为止)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组成
(1)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报名单
五、其它事项
1.项目严格按甲方有关要求施工,如有变更,变更项目需甲方同意,变更部分另行核算。本项目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招标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参加投标者应自觉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凡发现参投者利用非法手段买标、串标、霸标而中标者,其中标无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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