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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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25 |
招标业主: | 成都农商银行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根据葛仙山镇村级社区发展治理项目的安排,项目村以“一事一议”组织实施本项目。经自愿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的比选。 (一)本项目业主:***葛仙山镇蒲沟村村民委员会。 (二)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 |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根据葛仙山镇村级社区发展治理项目的安排,项目村以“一事一议”组织实施本项目。经自愿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的比选。
(一)本项目业主: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村民委员会。
(二)建设资金落实情况:7 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园林绿化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
(三)建设内容:
1、蒲沟村村内800平米的绿化,全年两季种鲜花,包括栽种和养护。
2、项目资金7万元
(四)计划工期:7个月。
(五)计划投资:7 万元。
(六)招标范围:园林绿化。
(七)质量要求:达到村级、议事会等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经村民议事会一事一议决定选择3家以上(含3家)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社会组织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且满足资格要求者,请于2019年 6 月 5日至2019年6月 11 日,每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村民委员会便民服务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组织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比选文件资料费每套200 元。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会召开时间)为2019年 6 月25日9:00时,地点为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形式
本次比选公告在彭州市葛仙山镇人民政府、蒲沟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发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村活动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葛仙山镇纪委办公室电话:***
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人
名称: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二、项目名称: 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园林绿化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
四、资金来源:成都市村级社区发展治理资金。
五、比选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六、比选控制价:人民币7万元。超过比选控制价的比选申请文件作废件处理。
七、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月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12 月 30日
八、质量要求
达到村级、议事会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九、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具有相关专业的室内外环保工程,保洁服务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具有田园、景观工程专业知识;
十、比选保证金
(一)比选保证金:0.1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比选申请人通过其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在2019年5 月 16日下午17:00时(到账日)之前交到指定账户或现金交到比选人,
(三)比选保证金收据的领取:比选申请人凭银行转账凭证换取收据或现金缴款收据。
(四)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1.已交纳比选保证金但未按期参加项目施工比选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未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比选会结束7个工作日后退还(无息)。
3.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五)比选申请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开具比选保证金收据。
户 名:彭州市葛仙山镇蒲沟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万年分理处
账 号:022411010120010000757
十一、比选办法与程序
(一)比选会
本项目比选以比选会的方式进行。
(二)比选会参加人员
比选会由村干部主持,由村民议事会成员组成的比选评审组作为比选主体,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项目受益群众代表组成的比选监督组作为监督主体。
(三)召开比选会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3个以上(含3个)比选申请人。
2.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均三分之二以上到会。
3.项目受益群众代表不少于4人到会。
(四)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比选人在村民议事会上逐一就该投标单位资质、报价、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工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现场对投标单位提问。
(五)评标及中标原则
1、如被比选人超过三家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三名入围单位。
2、所有被比选人报价均需低于招标控制价,在确定三名入围单位后,由监事会成员公布三名入围单位价格,如超过招标控制价则作为废标处理,并由第四名递补。
3、项目竞标采取由村民议事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位代表只可推选一个被比选人,以得票数超过村民议事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且得票数最多被比选人作为中选候选人。
(六)确认中标单位
经村民议事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中选候选人,必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委会发中标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十二、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1、确定中选人(单位)前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结束后,即可向中选候选人(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中选候选人(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之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选通知发出后,本次比选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选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必须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3、本项工程工期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