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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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采购类别:耐火制品 鞍钢股份****年下半年中间包等静压制品耐材****厚板***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采购的鞍钢股份****年下半年中间包等静压制品耐材****厚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年下半 |
采购类别:耐火制品
鞍钢股份2019年下半年中间包等静压制品耐材2300厚板鲅鱼圈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采购的鞍钢股份2019年下半年中间包等静压制品耐材2300厚板鲅鱼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鞍钢股份2019年下半年中间包等静压制品耐材2300厚板鲅鱼圈 2、招标编号:AB201906050889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2019年07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本次采购的耐火材料付款政策是:对鞍钢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付款对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单位执行当月挂账当月100%支付现汇的付款政策;经收付款双方单位协调一致,允许内部单位之间延期支付或采用承兑支付。二、对鞍钢集团公司外部单位付款(一)附企、民企及鞍钢矿山附企公司核心单位付款政策:除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对附企冷轧金属制品厂每月保持2000万元以上承兑支付外,对其他核心单位挂账月起第二个月100%付现汇。(二)对其他外部单位按照如下规定执行。方式一:支付财务公司、农商行及企业开出的票据为挂账月起第二个月100%支付;方式二:支付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开出票据为挂账月起第三个月100%支付;方式三: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九个月100%支付。 2.在本次采购执行过程中,若遇公司付款政策发生变化,按公司变化后的最新付款政策执行。;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满足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1.2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生产型企业)或资金、渠道、供货和服务优势(贸易型企业)。 4.1.3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认证、许可和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优势。 4.1.4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4.1.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1.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7 具体资质要求见《投标方准入条件》。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4.2.1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认证证书; 4.2.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税务登记簿上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4.2.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需提供合法的第三方验资证明; 4.2.4提供参标品种主要销售业绩的合同、发票(单份标书中多品种规格的,需提供主要品种业绩); 4.2.5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人员状况、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能力及规模、与参标品种对应的检查检验设备及设施、资信等级等); 4.2.6《投标方准入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9-06-05 21:00:00至2019-06-12 09:3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2、投标价为不含税,含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到达指定地点的价格。 3、资质要求、技术标准见招标附件《准入条件》、《技术条件》。供货业绩条款“供方需提供对应合同两个月发票”解释为供方报名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有效期内不同月份的两张发票原件的扫描件,承包合同的“正付本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能证明承包内容的合同附件或协议。“同生产工艺相近业绩” 解释为“相同产品”或“生产工艺相同、类似使用功能、只是配方或使用部位不同的业绩”。“同使用功能业绩” 解释为“生产工艺、使用部位、使用功能等相同的业绩”。 4、准入条件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的品种,新进供方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现场审核合格;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 5、对于有多个生产基地而集中管理或销售的企业,总公司或销售公司可能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许可证,但生产投标产品所在子公司或生产基地必须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生产许可证,资料审核时予以认可,供方必须同时提供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第三方投资证明或股权证明、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 6、付款方式:执行股份公司当期付款政策。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资格预审)。新老供应商必须上传评分标准要求的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允许补充。 8、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60个工作日。 9、本项目招标要求供应商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 10、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并可在开标后90分钟内,进入开标室查询报价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 11、根据《鞍钢集团公司招标竞价管理办法》关于否决投标情形与认定方法的规定,评审委员会针对供应商出现串标等违规情形严肃处理。 12、本次招标新进供应商不能独自中标,如果新进供应商中标,出于安全平稳保供的需要,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保供,评审委员会视各供应商具体报价情况按委托方案相关要求进行评议。对拟中标的新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签订供货合同。 13、按照相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收取方式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4、按季度分解计划后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15、其它未尽事宜,依据委托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招标项目不明事宜可咨询鞍钢股份设备资材中心高峰,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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