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步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后)的专用工具类物资供货业绩,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步上传相关合同扫描件,签订合同时须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采购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对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标总价(即含税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未携带原件进行核对的,采购人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5.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6.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6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7.业务电话:***
技术支持:0519-89890395 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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