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对加工中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承担招标全过程中的答疑解释。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要求
1、项目名称:一汽红塔公司加工中心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GZB<2019>-005
2、招标内容:采购加工中心一台(含加工刀具二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4、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5、交货时间:2019年9月20日前
6、交货地点: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零部件车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能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受同一公司管理或控制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不接受以自然人个人名义挂靠企业或购买企业资质的自然人个人参与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采购)项目,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14日登录招标网站(www.zhaobiao.cn)或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查阅,并与招标方联系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2、报名时,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办理报名事宜(包括同一人利用多家单位名义报名、同一人代不同公司签字等),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办理领取事宜(包括同一个人领取多家单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相关登记表上不同单位由同一个人填写、代领、代签等),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多证合一”只需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网上涉税查询记录截屏或税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其他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法人本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报名时若携带的报名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17日13时30分。
2、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好公司办公大楼30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站(www.zhaobiao.cn)和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北路368号
招标机构: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招标小组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北路368号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