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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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区便民服务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区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网上办事项目(二期)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51708916185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上虞区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网上办事项目(二期)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上虞区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网上办事项目(二期) | 1 | 485000 | 项 | 优化完善“浙里办”上虞频道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扩大掌上办事服务范围,深化掌上办事服务内容,优化上虞办事服务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和掌上办事使用率,推进掌上电子证照提取、部分高频事项表单自动填报,做好精品事项掌上办事应用开发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30号)的要求,在原上虞区政务服务移动端网上办事项目(一期)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完善“浙里办”上虞频道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扩大掌上办事服务范围,深化掌上办事服务内容,优化上虞办事服务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和掌上办事使用率,推进掌上电子证照提取、部分高频事项表单自动填报,做好精品事项掌上办事应用开发。因一期项目由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开发,本次为一期项目的升级、完善,具有唯一性,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紫金大厦3层4层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李旦 | 高级工程师 | 上虞区财政局 |
陈利星 | 工程师 | 上虞区社保分局 |
周益民 | 高级工程师 | 上虞中医医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在原一期项目基础上完善、升级,考虑系统和数据的延续性、完整性及安全性,且整个绍兴市政务服务移动端网上办事项目均由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承建,需考虑数据交互的兼容性。如由其他开发商承建,无法保证本项目按期顺利完成。为保障按期完成“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经专家组讨论后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承建。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