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泽普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经专家论证,推荐杭州创业慧康软件公司。 信息系统升级由原供货方杭州创业慧康软件公司供货,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故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一、 采购人名称: 泽普县人民医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KSZPX(DY)2019-0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泽普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泽普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 |
1 |
2400000 |
批 |
|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信息系统升级由原供货方杭州创业慧康软件公司供货,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故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创业慧康软件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河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大厦5楼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刘爱中 |
信息科主任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总医院 |
胡志翔 |
高级设计师 |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
陈强 |
信息科主任 |
新疆医科第二附属医院 |
肖开民 |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
高级设计师 |
荣峰 |
克州人民医院 |
信息科主任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意见一:关于泽普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根据2016年44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建设满足县医院软件升级要求,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刘爱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总医院,信息科主任) 2、专家意见二:根据公安厅2016(4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关于泽普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符合要求,可单一来源采购。 (胡志翔,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高级设计师) 3、专家意见三:关于泽普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满足县医院建设要求,通过国家卫建委要求的2020年完成电子病历三级等级评审,由于系统源代码为原承建方所有,根据公安厅2016年44号文件。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陈强,新疆医科第二附属医院,信息科主任) 4.专家意见四:关于泽普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此次信息升级不改变原有系统架构,软件系统的知识产权和源代码属于原承建方。根据2016年44号文件要求,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肖开民,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高级设计师) 5.专家意见五:关于泽普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增加其软件功能和应用模块,由于源代码和知识产权属于原承建方,根据2016年44号文件要求,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荣峰,克州人民医院,信息科主任)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任何供应商或者个人对本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泽普县采购办。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泽普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泽普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