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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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5.14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依据******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贡购****B*********计划,*****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对***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园道路改造及停车场附属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ZG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停车场 学校 道路 路 |
依据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贡购2019B000190988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对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园道路改造及停车场附属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9-ZG-C002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园道路改造及停车场附属工程(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项 |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园道路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含铺装工程、道路、停车场以及部分拆除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按市政工程取费,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响应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 二、工程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的所有内容。 |
1025414.57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05月01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05月05日至2019年05月0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05月14日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城南支行;账号:194736136630),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真实的工程结算资料后,且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支付到审结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0%收取,当100<成交金额≤500万时,按0.7%收取。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nkhygz@sina.com
联系人***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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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联系人***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