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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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11 |
招标代理: |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年***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经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地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 |
一、招标条件
2019年昌吉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经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地字【2018】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9年昌吉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滨湖镇东沟村排水工程
2、建设地址:***
3、建筑规模:昌吉市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滨湖东沟一片区排水工程:长度2855米,排水管径DN300;
4、 结构形式:/
5、工程投资额:509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解决。
6、工期要求:计划2019年06月 19 日开工,2019年10月30日竣工。总工期134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3、项目负责人***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五、投标报名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01日12:00时-2019年06月11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CJ20190245 ,投标保证金10万元。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9年05月 01日12:00时-2019年06月11日11:0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一份,基本账户备案登记表两份(此表下载地址:***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号:107648048696
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保证金咨询电话:***
6、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投标保证金编号,已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西部庭州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秦明;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敏敏、柳娟;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0994-2525612(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