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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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5.20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一、招标人:**实验学校 二、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在三年内参与过有关校园的文化建设设计或施工。 *.投标企业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备 |
关键词: | 设计 |
一、招标人:泰州实验学校
二、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三年内参与过有关校园的文化建设设计或施工。
3.投标企业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的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本文件和招标答疑文件、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2. 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材料为准,口头答复一律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解答的形式分发给所有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注明)。
七、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2.招标内容:详见文末招标文件原件
八、发标、送标
1.发标时间:2019年4月30日
2.现场踏勘及答疑,报名登记
时间:2019年5月5日(周日)-5月10日(周五)9时-17时,招标人接待投标人踏勘,进行报名登记。地点:泰州实验学校总务处(鼓楼南路332号)
2019年5月1日-5月8日接收设计单位书面质疑。
3.投标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11 时。
投标地点:泰州实验学校总务处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实验学校
地址:***
项目经办人:季老师
电 话:15152626396
投标联系人***
电 话:15896001177
招标文件原件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51VYP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