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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包耐材整体承包招标公示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4.29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4.29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五矿**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就甲方板坯连铸机中间包耐材、机构及劳务采用整体承包方式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技术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一、设计参数: *、板坯连铸机: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机 *主要工艺参数 *连铸机台
 
招标公告正文
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就甲方板坯连铸机中间包耐材、机构及劳务采用整体承包方式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技术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一、设计参数:
1、板坯连铸机: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1#机
1
主要工艺参数
 
 
2
连铸机台数
台×流
1×1
3
连铸机基本半径
m
8.4
4
 
铸 坯
规 格
厚度
mm
150、200、250
宽度
mm
1200~1520
5
车间设计年产量
 
100万吨*1
2、中包技术数据(详见图纸)
  设计类型:槽型,带溢流槽溢流。
二、乙方服务内容和供货范围
1、以材料供应和劳务总承包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中间包耐火材料的砌筑,设备的安装、维护,包括:
● 保温层粘贴,永久层的打结和维护,工作层用干式料的打结,座砖、透气上水口、水口碗、湍流控制器、塞棒、上下挡渣堰等的组装和安装,永久层和工作层的离线烘烤;
● 中间包盖、回转台钢包盖的准备、打结、修砌、烘烤(需在乙方场地完成)和吊装等;
● 连铸机溢流槽的砌筑、中间包事故槽的砌筑及烘烤;
● 中间包包盖与中间包之间的密封;
● 快换水口的烘烤及更换操作。
● 快换机构及配件的安装、拆除、调试、维护等;
● 中间包快换机构上金属软管、连接体(包括快换接头)的更换;
● 下线中间包冷却机构用金属软管的更换;
● 安装板的更换;
● 中间包本体日常维护,中间包钢板组件的更换;
● 塞棒启闭机构及配件的安装、拆除、调试、维护等,塞棒的预组装(将塞棒本体及丝杆负责组装好,并将组装好的塞棒预装在机构上);
● 塞棒透气孔通道堵塞后的处理及塞棒本体损坏后的更换。
● 塞棒机构上吹氩气用金属软管、直角弯头、钢管(包括快换接头)的更换;
● 塞棒机构支架方钢的更换;
● 浇钢结束后拆包、翻包操作(甲方提供可以正常使用的翻包机和中间包整备台架);
● 翻包后残钢及耐火材料的清理(甲方提供运输车辆、装载机和清废场地);耐火材料的运输和装卸;
● 中间包下线吊离后平台下接收;
● 整备台的维护;
● 中间包快换机构的日常检查及维护。
● 对可能因耐火材料原因造成的事故中包进行拆检,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到场,为事故分析提供参考。
2、乙方供货范围(本文件招标材料为板坯连铸机中间包全套耐火材料),其中包括:
● 保温层用硅酸铝纤维板、永久层用浇注料、工作层用的干式料(不允许硅质料)、上下挡渣堰、湍流控制器等;
● 座砖周围用捣打料,砌筑纤维板、稳定水口座砖和安装水口碗、透气上水口用铬刚玉火泥,安装上下挡渣堰用涂抹料等;
● 整体中间包包盖(包括结构)、回转台钢包盖用浇注料、硅酸铝纤维毡等;
● 中间包包盖与中间包之间的密封材料;
● 座砖、透气上水口、塞棒、水口碗、事故盲板、免烘烤长水口、、免烘烤浸入式水口、浸入式水口、长水口密封垫、高温密封胶、引流砂、包沿板等;
● 连铸机溢流槽、中间包事故槽砌筑用耐火砖、涂抹料等。
● 安装塞棒用的丝杆、垫片、螺母,固定启闭机构用的螺栓、螺母及楔铁、堵水口眼及安装塞棒头用的玻璃油等;
● 永久衬胎具、工作层胎模、工器具、风机、金属软管等;
● 快换水口烘烤支架、烧嘴、快换水口夹持器等;
● 整体快换机构及其配套件(包括安装板);
● 塞棒快换机构及其配套件。
三、技术资料交付:
序号
名称
时间
数量(份)
1
质量保证体系
合同签订两周
2
2
详细的施工方案
合同签订两周
2(包括电子版)
3
产品使用跟踪记录及报告
合同执行期间
2
4
施工维护工艺手册
交货前一周
6
5
产品质保书
交货时
5
四、下线标准判定:
长水口:中包钢水接受位出现翻钢现象以及断、裂等应换掉。
干式料:未发生反应的残余厚度不小于20mm。
塞棒:渣线部位残余直径不小于100mm。
透气上水口:直径扩孔小于5mm,残余钢柱均匀。
五、管理规定
1、如果在承包期间由于乙方耐材及服务等原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间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事故类型分为:中间包穿包、塞棒失控、塞棒断、塞棒机构失控、塞棒透气孔堵塞、水口堵不住、座砖漏钢、水口窜钢等责任事故。
2、乙方保证在承包期间,不得影响甲方生产节奏。如果由于中间包没有准备好而影响生产,每耽误1分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以此类推。
3、在甲方正常生产的条件下,乙方承诺中间包本体所有使用的材料可以连续使用15小时以上,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单中包浇注时间在以下区间,结算以产量与以下对应时间段内结算方式结算,单中包浇注小于8小时,结算方式按单包结算,单中包浇注时间8—15小时,按优质钢结算,单中包浇注15小时以上,按普通钢结算。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事故达不到15小时,按普钢价格结算且每少浇注1小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4、上下挡渣堰、湍流控制器必须与中间包寿命同步,不得出现倒塌、穿孔、上浮等现象,在线及翻包时检查确认上下挡渣堰、湍流控制器需基本保持完好,否则考核3000元/包。
5、由于盲板质量问题堵不住钢流,根据事故影响情况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2000元/块,具体金额由甲方视事故影响情况确定;
6、因快换水口质量问题,造成其两次渣线使用寿命低于6小时的(一次渣线低于4小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支(如水口穿、水口断、脱节、水口裂、吐出孔破损以及因此造成的翻钢、侧孔严重侵蚀、不对称及因此造成的偏流等)。
7、必须使用免烘烤型铝碳质长水口,使用寿命保证6小时以上(含6小时),若因长水口质量问题,造成浇注过程中开裂、穿孔、使用石英质长水口、或因长水口碗形不配套等造成密封不良等影响正常使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支。
8、长水口密封圈必须与长水口、钢包下水口碗形配套,材质柔软适中,采用整体冲压成型,耐火度大于1500℃,且保证密封效果,否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个。
9、由于耐材原因导致生产延误或生产事故,钢水倒包或折包后重新精炼处理的损失,责任单位向甲方支付精炼电耗和电极消耗损失,其中精炼电耗按15元/吨钢、电极消耗按30元/吨钢支付甲方违约金,生产延误按照50元/min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上未精炼钢水折罐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精炼钢水折罐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过RH钢水折罐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10、因乙方原因造成连铸断浇,按非计划停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同时每影响1分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
11、因乙方原因造成钢水回混铁炉按1000元/吨考核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钢水损失、中间包余钢等,按1000元/吨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因乙方原因,造成中包容量达不到要求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包。
1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的损坏按原价赔偿,由此影响生产,每耽误1分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
1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生产事故,导致更换钢种的损失,按新钢种与原钢种的差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因乙方原因,出现1次较大事故(包底穿钢、水口座砖穿钢、包壁穿钢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下一年度招标资格。
16、中包在烘烤过程中,造成水口碗异常(如松动等)、包盖耐材及工作衬脱落、塞棒断裂、塞棒头脱落等按第10条处理。
17、因乙方原因造成板坯质量问题,甲方按照公司或钢厂的质量考核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
18、中包耐材理化指标以甲方确认的乙方技术资料为准,如甲方抽检发现检测指标与乙方提供的理化指标不符,甲方有权要求停用,抽检不合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
19、由于乙方耐材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甲方有权要求停用并整改,如果乙方无法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要求借用指定厂家耐材产品,发现继续使用停用耐材产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20、若承包方的中包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甲方有权对中包进行调配使用,中包浇注产量计入供包方。如果调配的中包寿命不能满足要求,考核款由供包方和承包方各承担50%。
21、甲方在中间包浇注使用后对关键耐材按第四条款中“下线标准判定”进行检查,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超标准情况考核如下:
干式料:未发生反应的残余厚度小于20mm,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塞棒:渣线部位残余直径小于100mm,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透气上水口:直径扩孔大于5mm、残余钢柱不均匀超出2mm,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22、乙方若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
23、技术资料乙方必须按要求交付甲方,各项要求每迟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24、中包烘烤厂家日吨钢煤气消耗量1#连铸机不能超过2.5m³超出部分将对乙方考核1000元/m³
25、在乙方承包期间、乙方所用物料及机构等须在甲方指定的供货厂家范围内进行挑选供货商(满足甲方单包20小时生产条件),乙方自行负责与供货商的后续事宜。
1)三大件供货商:威苏维、青岛正望、黑崎;
2)预制件:濮耐、青岛正望、利尔、松成;
3)浇注料:濮耐、利尔、松成;
4)机构:威苏维、马鞍山双益。
如果承包商自供产品达不到使用要求,则接受钢厂指定。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协议内所用耐火材料的3天周转存放场地。
2、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的水、电、气(不包括乙炔等气体)砌筑和维护所需的能源介质。
3、甲方为乙方提供休息室,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应的管理制度。
4、甲方为乙方的施工提供相应便利条件,如保证中间包修砌区天车的使用。
5、生产必需的日常备件、易消耗品由甲方提供。主要包括:烘烤器备件,永久层锚固件,吊大块钢用吊具,随机快换机构一套,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提供更换下来的备件(以旧换新)。
6、在生产过程中,甲方中包区域当班人员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协调方面的服务,确保不影响生产。
7、甲方管理机构的各职能部门应与乙方经常联系沟通、相互配合,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
8、乙方物品摆放要整齐,在备品、备件等物品上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甲方按照相关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
9、砌筑、打结、喷涂、维护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由乙方提供。主要包括:搅拌机、喷涂机、振动棒、电焊机、焊条、割枪、电源线、煤气报警仪等,砌筑及卫生清扫用小工具如:扁铲、泥桶、锤子、抹子、铁锹、瓦刀、水桶、扫把等。
10、拆包后的废钢、渣钢和报废耐火材料,在甲方的协助下由乙方吊装到甲方提供的车辆上。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保持甲方场地的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甲方有权按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及综合治理罚款。
11、中间包三大件中塞棒和中包透气上水口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验收确认;浸入式水口、长水口由乙方负责吊到甲方连铸平台上,浸入式水口由乙方负责安装。
12、乙方依据甲方现有生产工艺提供烘烤曲线,并由甲方认可,甲方提供烘烤气源。
13、乙方除向甲方提供协议承包价格外,还应向甲方提供材料的单价,以便于甲乙双方在非正常状况下的协商处理。
14、乙方必须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参考施工中间包,保证中间包的厚度、容积和使用。
15、对中间包及其各组件工艺图纸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才可有效,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16、对具体耐材品种以甲方提供的中包耐材图纸为基础图纸,乙方必须根据现场使用的现有产品实际对图纸进行优化并形成最终产品图纸。由于图纸问题造成产品尺寸与实际使用不符而影响产品使用,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委派专人按乙方施工方案以及双方约定的材料使用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18、乙方应确定专人指挥天车(具备指吊证),并佩戴明显的指吊标志。
19、乙方人员劳保用品自行负责,并在视觉上与甲方及其它协作单位有明显区别。
20、紧急事故处理:如遇到紧急事故,乙方必须随叫随到,负责相关耐火材料的维修和安装等。
21、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当地的法律制度和甲方内部管理制度。
22、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对其工作范围内的行为和安全负责。若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因为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按相关规定给乙方相应的赔偿,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3、乙方负责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其它工作区域、岗位,否则发生后果由乙方负责。
24、乙方承包后不允许外包。
25、乙方需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自中包正常周转三个月后返还。
26、若乙方不愿意继续为甲方提供承包服务,必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乙方已提供承包月份的结算并对乙方进行一定数额罚款。
27、乙方对中间罐包壳的使用情况和状态需要进行一级点检,定期将相关记录上报甲方管理部门。
28、厂家交接期间必须保证炼钢正常生产:中包交接8个正常使用带完整永久层的包壳(具有法兰盘、盖板等配套件),8套正常使用快换机构,8套正常使用塞棒机构。
七、人员配置要求
1、依照甲方连铸倒班制度进行排班,每班要指定班长1人、兼职安全员1人。
2、设置长白班管理人员1-2人,专职安全员1人,负责日常管理,并与甲方协商工作。
3、必须配备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操作人员,以保证中包整备质量,安全生产。
4、乙方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生产节奏和岗位需要。
5、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经过职业健康体检且检查结果合格。
八、产品供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乙方必须具备为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条件,将所需产品运到甲方指定中包整备区域并开始提供服务。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九、结算方式
  乙方耐火材料和劳务总承包的结算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月相应钢种合格坯产量×相应吨钢承包价)-违约金
十、结算手续
甲方委托专职人员对乙方的耐火材料使用情况统计、核算,并出具相关结算单。结算单由甲方炼钢厂厂长签字生效。
十一、其他
1、乙方单位除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外,并须遵守甲方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履行乙方自主管理义务,在甲方区域内发生职业灾害而致死亡、残废、伤害或重大疾病时,依据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0万元至100万元,而乙方事故未对甲方造成任何影响或无经济损失,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单位人员遭受职业灾害而致死亡、残废、伤害或重大疾病时,所有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3、乙方单位除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外,并须遵守甲方环保相关管理规定,因乙方原因在甲方区域内发生环保事故,被上级单位处罚,其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依环保事故影响程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至5万元。
4、乙方承包期间违反炼钢厂安全、环保、设备、工艺等规章制度,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解决未界则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邓楚平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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