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4.28 |
---|---|
截止日期: | 2019.05.13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山路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吴山镇吴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吴山镇吴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山路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大田县吴山镇吴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大田县吴山镇吴山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吴山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单侧架设太阳能单臂高杆路灯36盏,照明路段总长度约800米(路灯具体盏数和点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约16.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或工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723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30000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0000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3.7.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3.7.3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被邀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4月 28 日至2019年 5 月 6 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时 3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整(¥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6.4.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00001.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5月 13 日 09时30分前,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
7.2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0000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吴山镇吴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 13950917970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电话:18859995057;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大田县吴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