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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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5.16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尾乡高速沿线**挂白治理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鸿尾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乡财政出资,招标人为***鸿尾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省宇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鸿尾乡高速沿线青山挂白治理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县、乡财政出资 ,招标人为 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宇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为1446985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鸿尾乡高速沿线青山挂白治理工程总造价为1446985元,其中南下村半岭为132908元、元口村高架桥地块为475854元、富盛公司地块为838223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44698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4月29日至2019 年 5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 时 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宇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捌仟元(¥28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2019年 5 月 16日 09时30分 00 秒,地点:福建省宇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916427,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宇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69号员工公寓5栋705-706单元
邮 编:350100
联系人***
电 话:17359017553、0591-22879977
传 真:0591-22879977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