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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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4.22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南庄镇李伍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二次公告.doc ***南庄镇李伍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HHZB******** *、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南庄镇李伍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庄镇中心学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 |
关键词: | 综合楼 小学 |
建水县南庄镇李伍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90125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建水县南庄镇李伍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建水县南庄镇中心学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建水县财政局审批,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建水县南庄镇李伍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HHZB20190125;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水县南庄镇李伍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850.89㎡,地上三层独立基础(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工期:120日历天;
2.8 采购控制价:¥1767172.25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柒仟壹佰柒拾贰元贰角伍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今至少有1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内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项目负责人***
3.8 省外投标人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要求办理入滇备案相关材料。
3.9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5.3 为贯彻落实《云南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须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建水会堂西院二楼2-2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水县南庄镇中心学校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873-7741040
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电 话:0873-7879119
联系人***
日期: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