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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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一.采购人名称:**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二.项目公示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年交通频率新媒体工作室运营服务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 |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二.项目公示编号:singleSource2019031178026399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交通频率新媒体工作室运营服务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19年交通频率新媒体工作室运营服务 |
1 |
年度 |
约18万元 |
2019年交通频率新媒体工作室运营服务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申请理由:
多年以来,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交通频率新媒体工作室运营服务工作一直由杭州菜鸟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承接,杭州菜鸟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交通频率已经合作六年,合作顺畅,也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由于新闻宣传工作的特殊性及纪律性,该公司项目组人员参与温州交广APP 的开发和升级,微信功能的升级开发,熟悉整个平台的操作,遵守相关规定,并能保好后台管理账号密码保证其安全性。目前交通频率的新媒体平台正处在探索和发展阶段,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本项目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参照《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故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菜鸟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菜鸟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金沙居
九.论证专家组名单: 林金涛、胡智敏、王碎元
十. 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地址:***
2、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监察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