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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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泰安市 |
内 容: | 一、采购人:***口腔医院 地址:********大街南坛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纬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和园北岸广场*-* 联系方式:****-**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医院 医疗 |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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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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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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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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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包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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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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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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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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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所投设备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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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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