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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1081]珠江沿岸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3.0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3.09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天 小时 分钟 秒 附表三 珠江沿岸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江沿岸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和施工图审查文件,*********水利维护所现对珠江沿岸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正文
                       
 



 
天 小时 分钟 秒
 


附表三

珠江沿岸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总承

 

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江沿岸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8】40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和施工图审查文件,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现对珠江沿岸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珠江沿岸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游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珠江沿岸

 

 

    四、工程概况:

 

 

本项目改造范围位于珠江以北,地处广州老城中心, 距离广州火车站3.3公里,距离白云山风景区7.5公里,距离珠江新城5.9公里,并有地铁2号线和6号线穿过。本项目主要改造范围为筑南社区、海印社区、东船上社区二期、东湖新村社区二期、永胜上沙社区、花园新村社区,共6个社区,建筑物3-9层,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物外立面整体翻新改造(粉刷)、外立面清洗、立面局部修缮、楼栋雨污分流改造、楼道改造及底层商铺改造、建筑安装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三线”整治工程、绿化园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等项目资料。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改造范围位于珠江以北,地处广州老城中心, 距离广州火车站3.3公里,距离白云山风景区7.5公里,距离珠江新城5.9公里,并有地铁2号线和6号线穿过。本项目主要改造范围为筑南社区、海印社区、东船上社区二期、东湖新村社区二期、永胜上沙社区、花园新村社区,共6个社区,建筑物3-9层,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物外立面整体翻新改造(粉刷)、外立面清洗、立面局部修缮、楼栋雨污分流改造、楼道改造及底层商铺改造、建筑安装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三线”整治工程、绿化园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等项目资料。

 

 

(三)招标控制价:18998026.12元。

 

 

六、资金来源:市、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3月9日至2019年4月1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2.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1日9时40分至2019年4月1日10时30分。

 

 

2.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日10时30分。

 

 

2.3开标时间:2019年4月1日10时30分。

 

 

2.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请各单位尽早办理投标文件递交手续,合理预留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2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不提供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②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③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④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填写完整并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十、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注:本项目设置双限价(即总价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投标总价或综合单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其它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9年3月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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