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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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1.28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双溪水库坝上公路生态景观林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永明【****】沙招字第***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溪水库坝上公路生态景观林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霞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霞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
关键词: | 公路 水库 路 |
招标编号:永明【2018】沙招字第03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溪水库坝上公路生态景观林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南霞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双溪水库坝上公路生态景观林项目,共40亩每亩造价为1万元,总投资约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景观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双溪水库坝上公路生态景观林项目的施工;景观林分为四段,第一段要求种植配套灌木;第二段种植鸡爪楲,并种植配套灌木;第三段要求种植珍珠合金欢,并种植配套灌木;第四段要求种植福建山樱花,并种植配套灌木。每段主要种植的苗木每亩要求42株,配套灌木为连翘与紫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0000元;
2.5. 工期要求: 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的相关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苗木种植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地在三明市范围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 /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的投标者,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9年 1 月 18 日至2019年 1 月 2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金鼎城5栋701室)采用 不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月28日15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保证金应用密封袋包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加盖公章。
6.4. 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1 月 28 日 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沙县南霞乡,邮编:365050
电 话:18350858738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8-5556632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