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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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1.15 |
招标代理: |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号社会保障房(东部*#地二期)项目的白蚁防治工程,项目业主为 **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蚁防治工程进行公开招 |
关键词: | 防治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3号社会保障房(东部3#地二期)项目的白蚁防治工程,项目业主为 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蚁防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东部新城3号社会保障房(东部3#地二期)项目白蚁防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三江路以北,福泉高速连接线以东;
2.3. 工程建设规模:东部新城3号社会保障房(东部3#地二期),项目占地约143亩,总规模为19栋住宅、1栋配套幼儿园。项目总建筑面积暂按32418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暂按237367 ㎡,地下建筑面积暂按86820㎡,建筑占地面积暂按18000㎡。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2.4. 白蚁防治工程费:单价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新建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闽价费〔2014〕153号)文件收费标准的2.5折计取,发包价暂按145957元,最终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工程量以规划许可证指标为准。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部新城3号社会保障房(东部3#地二期)项目的白蚁防治工程。包括地上建筑及地下室、基础等的白蚁防治。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按招标人要求;
2.7. 工程保治期: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的“房屋白蚁预防验收合格证明”(由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之日起15年。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技术规范合格标准,并负责通过福州市房管局审批及报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白蚁防治资格,已在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福州市白蚁防治服务机构备案证》。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售标处(地址:***
4.2. 招标资料(含电子文档)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900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月15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仓山区花溪北路裕晟广场2号楼602室);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招标人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18084726658,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电话: 13514070949 传真:***
联 系 人***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315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