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热力总公司NC移动盘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NC移动盘点设备的供货、软件开发、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的提交、培训、配合安装调试、验收、备品备件、维护和保养、技术服务等售后服务。 采用单一采购说明: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设备管理内容越来越复杂,对盘点设备的功能和安全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包头市热力总公司为满足企业生产管理和客户服务的要求,对NC移动盘点设备进行采购,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便于统一维护和保养,NC移动盘点设备需从原开发企业进行采购,所以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包头市创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谈判。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包头市创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专业人员论证结论:包头市创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能够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由于原软件由包头市创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便于统一维护和保养,同意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包头市创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包头市热力总公司NC移动盘点设备采购合同。 公示的期限: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8日 采购人: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芗霖 联系电话*** 财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