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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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12.20 |
地 区: | 镇江市 |
内 容: | 0024061218 |
一、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人: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18]11-0422 采购项目名称:信用信息平台运维 采购主要内容: 信用信息平台运维项目主要包括信用镇江网站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包括镇江市法人信用数据库、镇江市自然人信用数据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系统、辖市区企业信用数据库、中介组织信用监管系统)运行维护、信用平台资源租赁、信用数据归集和应用、信用查询大厅和政务服务信用窗口对外服务、信用培训宣传等工作。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该项目包括对现有信用信息平台的维护以及二次开发,以满足省信用办要求以及本地信用业务工作需要;信用查询大厅和政务服务信用窗口主要对外提供信用查询、信用审查、信用修复、异议处理、信用咨询等工作;数据归集应用要求对所有市级部门及各市区归集信用数据;信用培训宣传包括系统培训、业务指导、信用活动宣传等。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发布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管理规范,设立专职工作机构,保障人力、财力投入,市、县(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负责建设、运行、维护本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网站,归集、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信用信息等工作。 2、镇江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是依法成立的专职信用工作机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相关的征信系统服务。建设并维护全市企业和个人统一征信系统,对接省级和辖市区信用信息系统,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审查、修复等服务,承担对中介组织统一备案和信用评价等各类信用考评的具体工作。 3、镇江市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主体是镇江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该项目中的系统建设维护市基于原系统的延伸和扩展,通过原建设单位实施可有效保障系统架构的一致性,以及数据的标准性和连续性。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镇江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镇江市运河路东方花苑2号4楼) 供应商地址:***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信用信息平台运维项目需要现有信用信息平台环境的支撑,需要对应用系统的技术架构、业务模型、数据结构、指标体系有透彻的理解,系统建设维护是基于原系统的延伸和扩展,是对原来的数据模型进行扩充和业务模式的二次开发,是对信用信息平台做进一步的创新和改造。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主体是镇江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过原建设单位实施可有效保证系统架构一致性,以及数据的标准性和连续性。同时公共信用信息中有涉密信息,要求信息管理和应用的主体须是政府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具有信息涉密资质的企业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是事业单位,且相关从业人员具有信用管理师资质,能够有效保障对信息的安全管理。 综上,专业人员一致认为信用信息平台运维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镇江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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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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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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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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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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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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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为 |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
研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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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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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红燕 |
镇江市政务服务办 |
副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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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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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镇 |
江苏科技大学 |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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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的期限: 2018年12月14日00:00至2018年12月20日00:00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愫琰 联系电话:84419918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185026062 联系地址*** 财政部门联系人:徐志伟 联系电话:0511-84403270 联系地址*** 镇江市南山路66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 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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