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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8.12.10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道路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8.12.10
截止日期:2019.01.11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惠
关键词: 勘察设计 道路 勘察 设计 路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35052018106  )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惠发改审【2018】1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泉州市惠安县;

2.2 规    模: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位于黄塘镇和紫山镇境内,该项目为旧路改造,由惠黄公路、城西大道和聚龙路组成,路线总长约15.678Km。

惠黄公路总体呈东西走向,是国省干线联三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福厦高速惠安出入口,终于林口附近的现状惠黄公路上,即达利集团总部附近已白改黑完成的旧路,路线长7.67公里。惠黄公路将现状非机动车道改造为辅道,即路基标准横截面宽度采用43米,双向6车道。

城西大道总体呈东北至西南走向,起点位于紫山镇高铁连接线紫山大桥交叉路口处,终点止于省吟村省吟路附近。路线长6.70公里,城西大道保留现状道路横截面形式,对道路沿线中分带及边绿化带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横断面宽度为28米。

聚龙大道呈南北走向,起点与城西大道BK1+921.50平交,终点止于聚龙小镇旅游服务中心前的环岛。路线长1.3公里。聚龙大道采用现状道路白改黑,沿线道路绿化带提升改造,标准横断面采用28米。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7814.258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4560.3774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5.46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46.5626万元,预备费5401.853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计限额为49104万元(三条路建安设计限额分别是:惠黄公路26659万元、城西大道19098万元、聚龙大道3347万元)。

2.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包括勘察、设计周期,不包括绿化养护期),其中勘察和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主道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辅道和管网自合同签订起15个月内完成,绿化养护期为半年成活养护,半年日常养护。惠黄公路、城西大道和聚龙大道三条道路可分期实施,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若开工通知迟下发相应的完成时间顺延。

2.4 项目质量要求:

2.4.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4.2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关专家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4.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惠安县林口至聚龙道路景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5.1勘察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2.5.2设计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5.3施工范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述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说明: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与具备资质条件第1条要求的专业设计资质的若干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在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情况,可认定满足资格条件中的设计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一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单项合同建安投资在3亿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指市政道路或公路)设计项目(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日期为准);②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一个经专家审查的单项合同建安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项目(施工图通过专家审查的时间为准);③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一个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交工验收合格)的单个项目建安费在3亿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指市政道路或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以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日期为准);④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一个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项目建安费在1亿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⑤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少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建安费在3亿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指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总承包(EPC/DB)项目(以合同签订为准);⑥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少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建安费在1亿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总承包(EPC/DB)项目(以合同签订为准)。

说明: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②③④项业绩或同时具备⑤⑥项的业绩或同时具备①③⑥项业绩或②④⑤项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以联合体中标的项目也予以认可。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连续三个年度均未出现亏损。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1)项目总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11 日至2018年  12  月 17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处 (地址:***

4.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2)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3)银行保函。

5.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30010010021442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 月 11  日 9  时 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大厅 (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牵头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惠安县汽车南站三楼   邮     编:3621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95-8733890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6层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

电   话:17759529905

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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