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莒南县公安局新拘留所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莒南县公安局 地址:莒南县人民路129号(莒南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7224150(莒南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县(区)东昌西151号金泰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新拘留所信息采集设备 |
1 |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3、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所投报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及制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13.500000 |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2018年10月30日8时30分至2018年11月5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报名后,再向代理机构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2、报名需递交的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所投报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2)基本开户许可证;(3)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4)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截图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红色公章装订成册,且在封面注明“莒南县公安局新拘留所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资料”及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8年10月30日 至 2018年11月1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9日9时0分至2018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旗 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