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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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省民政厅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全省社会工作督导培养"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民政厅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8101960587324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全省社会工作督导培养"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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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省社会工作督导培养"项目 | 1 | 360000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社会工作是我国近年开始大力发展的新兴专业,在社会建设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社会工作督导是确保社会工作服务有效开展的必备人力资源,也是国务院要求的建设6支人才队伍中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的重要举措!督导培养的选拔、导师聘请、面督、函督、作业检查、阶段评估、期末评估各环节,在实施中都需要专业人员介入。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是我省唯一一家省级登记、拥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团队并主体从事社会工作者相关服务的社会组织。其专职人员均具有社会工作学历、学位或社会工作者证书。介于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与省民政厅已有长期的合作,并在2017年承接了厅机关的相关工作,服务能力较好。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52号东清大厦1206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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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耀 | 高工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
苏秦 | 高工 | 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褚海琴 | 副教授 | 浙江育英职业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为了整个项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并顺利完成该项工作,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指定唯一供应商为: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民政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