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市区大渡河路257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5954685798(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31号 联系方式***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项目 |
1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3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715800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10月22日8时30分至2018年10月24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31号 3.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信证件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者不接受其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售价:200元/份四、公告期限:2018年10月21日 至 2018年10月25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30日13时0分至2018年10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艳玲 联系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