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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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10.25 |
招标代理: |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财政局【****】****号采购计划书批准,现就***教育系统投掷式灭火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灭火器 教育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东阳市财政局【2018】2162号采购计划书批准,现就东阳市教育系统投掷式灭火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XDYCG2018D-JZ-049
二、 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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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掷式灭火器 | 1280 | 21.12 | 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本次招标服务能力的企业;
3.投标人须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提供网络截图);
4.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失信行为或未被列入受惩黑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8-10-18 至 2018-10-24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3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 3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4.4.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0-25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 2018-10-25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4000
交付方式: 支票/汇票/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 1208040009049061431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东阳市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