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苍霞新城南侧片区主次干道沿线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霞新城南侧片区主次干道沿线整治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苍霞新城南侧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8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苍霞新城南侧片区主次干道沿线整治工程6米线以下综合整治、围墙修复、人行道修缮等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780.12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4.8997万元,投标时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暂按1780.12万元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注:最终以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90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9月13日9时分 00秒至 2018年9月19日17时00分 00秒到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157号碧全产业园2#302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9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银行保函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157号碧全产业园2#302);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370327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528882 ,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