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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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8.16 |
招标业主: | 镇康县忙丙中学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LCSSZB**************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三盛招标有限公司对“*******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选定供应 |
关键词: | 中学 学生 |
LCSSZB2018053镇康县忙丙中学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规定,受镇康县忙丙中学的委托,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对“镇康县忙丙中学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选定供应商。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加。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镇康县忙丙中学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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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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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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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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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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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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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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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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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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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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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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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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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忙丙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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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商务合同时自行约定。
1.4、预算金额:187,2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
2.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具有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粮油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配置方面,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需求,具有应急处理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且满足资格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期间,持以下证件到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行业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状况一览表;2015年至今类似业绩;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017年至今任意12个月的缴税凭证原件;企业法人及两个以上员工2017年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各磋商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购。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9:00时。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镇康县南伞临都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3日书面致函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镇康县忙丙中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