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台江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03标段--上海街道)(交通路88号医大宿舍)已由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8〕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上海街道-交通路88号医大宿舍);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金额约55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整治内容包括:路面改造、地下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疏通改造、公共设施照明改造、围墙大门修建、安防监控设施改造、宣传栏修建、增设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建筑外墙翻新、内部走道栏杆改造等。本项目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有),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按费率招标,暂定将标段估算价550万元作为最高控制价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程任务;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二级以上双资质的在榕注册企业(含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福清市、永泰县、闽清县、连江县、罗源县)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但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分不得低于60分。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②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③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9时30分至 2018年 8 月 6 日17 时00分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讲堂路2号(福马路南侧与晋安南路东侧交叉处)福晟钱隆大第9#楼16层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2018 年 8 月 16 日9时45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③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④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1603010010013925801000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2018年台江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03标段--上海街道)(交通路88号医大宿舍)”或“永明招[2018] 028号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 16 日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应当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邮编: 350004 ;
电子邮箱: / 电话: 13459194893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26138722 , 17750319580 ,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