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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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宏晖文体馆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工程 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关键词: | 灯光 工程招标 音响 工程招标 大学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8]02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宏晖文体馆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工程 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舞台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大学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421933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宏晖文体综合馆(专用舞台机械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4.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18年10月1日前到货并安装完成,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调试并交付使用;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独立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含: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专业舞台音视频设计、安装及调试,专业舞台设计制作工程,专业舞台机械设计、安装及调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 27 日至2018 年7月 31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17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必须派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张老师;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0591-85930381;传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