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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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7.30 |
招标业主: | 保山市地方税务局 |
招标代理: |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税务局****年发电机组及电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采购单位内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号、**号、**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 |
关键词: | 发电机 电机 |
保山市税务局2018年发电机组及电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采购单位内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9号、87号、9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税务局的委托,就保山市税务局2018年发电机组及电池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税务局2018年发电机组及电池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TRZBC2018-73;
3.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发电机组及电池的采购、配送、安装、调试、检验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配套服务等。
4.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5.采购预算:¥ 24.00万元;
6.交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并交付验收。
7.交货安装地点:保山市税务局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的事项;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所供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拟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提供产品宣传彩页资料及相关说明书;参与本项目的多家供应商拟供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250KW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为同一品牌的将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同一个标包提出磋商申请;
4. 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磋商申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其他要求
1. 供应商在磋商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供应商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四、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2.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2018年07月19日至2018年07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三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磋商,报名成功同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7月30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九、本采购项目磋商保证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金额:
1.磋商保证金金额: 4000.00元。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600.00元/份。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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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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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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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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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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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交纳查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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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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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备注: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网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附表:采购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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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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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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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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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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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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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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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KW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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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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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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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由于本项目采购多项产品,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本项目设定的核心产品为250KW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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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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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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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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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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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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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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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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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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