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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8.07.16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8.07.16
截止日期:2018.08.07
招标业主: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一期)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号 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连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一期)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连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06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845.4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7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线下获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8-0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连江县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连江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连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8]233号文批复。一期拟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连江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本PPP项目实施方案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以连政宗[2018]117号文批准实施。社会资本方招标由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连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一期)

2.2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连江县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1)环卫基地建设

规划建设环卫基地,基地内建设环卫服务中心、环卫职工公寓和环卫作业车辆保养中心等。具体技术指标详见表1-1。

(2)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规划建设1座餐厨垃圾(指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中心,利用生物发酵技术处理设施把餐厨垃圾转变为有机肥料,产生的有机肥料最终可用于本项目中园林绿化施肥或土壤修复等,实现餐厨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规划日处理垃圾能力为50吨,首期建设日处理垃圾能力为20吨,以后随着城镇的发展和垃圾量的增加,逐步相应增加处理规模。具体技术指标详见表1-1。

项目公司在获得首期主体工程(20吨/天)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特许经营权的同时,也获得续建工程(30吨/天)的特许经营权;除非县政府另行批准,续建工程的特许经营权与首期工程的特许经营权同时结束。在首期工程满负荷运营后,根据本项目合同约定及县政府的要求启动续建工程的建设,续建工程的餐厨处理费用按照届时情况重新评估,经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双方协商一直后报县政府审定执行。若未来餐厨垃圾处理量超过50吨/天,需在原资源化处理中心基础上新建餐厨处理工程,新的工程由县政府另行确定投资运营单位和投资建设方式。

(3)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

本项目拟对已有敖江垃圾中转站进行更新改造,通过引进一套水平整体式垃圾压缩机,替代原有的垂直式垃圾压缩机,将目前采用垂直式压缩工艺的敖江转运站改造为采用水平式垃圾压缩工艺。改造前该转运站的设计处理规模为160 t/d,改造后设计处理规模提高至180 t/d。具体技术指标详见表1-1。

(4)垃圾分类系统

本项目规划在小区、机关单位、学校等场所,投入垃圾智能分类系统,引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智能垃圾分类系统内包括垃圾智能分类投放站、垃圾智能分类服务中心和智慧环卫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三个部分。规划先在3个小区投入垃圾智能分类投放站(暂按每站服务600-1000人口配置),引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最终数据根据实施试点覆盖人口情况相应调整。具体技术指标详见表1-1。

(5)环卫设备采购

根据可研内容,在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内全面升级基础环卫设备,采购一批新型、节能、环保车辆用于连江城乡环卫作业,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提升连江县的环卫作业服务标准。

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环卫基地用地面积

平方米

5432.00

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面积

平方米

6697.00

2

建筑物/设施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49.6

 

垃圾智能分类服务中心

平方米

200.00

垃圾中转站

平方米

220.00

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平方米

700.00

环卫基地

平方米

1629.60

3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1043

其中

垃圾中转站(改建)

平方米

220.00

垃圾智能分类服务中心(新建)

平方米

200.00

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新建)

平方米

200.00

环卫基地(新建)

平方米

10423.00

 

备注:用地的具体位置、范围以有权机关审批的用地红线图为准,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及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为准。

本项目主要产出为连江县县城及乡镇环卫服务,服务范围涵盖连江县县城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凤城镇、蓼沿乡、琯头镇、晓澳镇、江南乡、浦口镇、东湖镇、丹阳镇、东岱镇、潘渡乡、敖江镇、长龙镇等12个乡镇和贵安温泉旅游区管委会。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纳入本次PPP项目范围内首期投资11663.53万元,20年内累计新增设备投资16457.8万元,合计投资约2.81亿元。首期投资包括建安工程费4634.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62.66万元,预备费用407.77万元,设备采购费用5431.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27.49万元,且首期投资中不包括土地征迁及土地获取费用。建安工程费中,新建环卫基地3610.83万元,餐厨垃圾处理中心871万元,垃圾智能分类服务中心72.28万元,垃圾中转站改造80.4万元,最终数据以政府有权部门审定为准。

2.4项目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5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连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一期)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连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一期)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移交及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相关内容等。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须将项目资产(包括项目公司购置或更新的环卫设备)及相应资料完好、无偿地移交给连江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承接机构。

2.6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拟确定为20年,其中基建内容的工程建设期1年,基建内容的运营期19年;环卫服务的设备购置期1个月,环卫服务的运营期19年11个月。若项目提前交付或延期交付使用,则项目的合作期保持20年不变,运营期相应调整。

对于基建内容:工程建设期是指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是指从全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日止。

对于环卫服务:购置期是指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足全部服务范围内运营要求的所需环卫设备购置进场之日止;运营期是指从开始全部服务范围内环卫工作之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日止。

2.7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选定的社会资本方针对本项目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连江县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2.8项目投融资结构:项目公司须按不低于本PPP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的30%投入项目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若项目投资总额发生变化的,项目公司需确保项目资本金的实际投入比例不低于规定的30%)。本项目投资总额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部分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 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清洁服务内容。

3.2.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任一项业绩:

①具有一个县区级及以上且合同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的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范围内须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内容);

②具有一个县区级及以上且合同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续签合同)的环卫一体化项目(合同范围内须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内容)。

    3.2.4资格预审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5资格预审申请人经行贿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2.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人凭《投标邀请书》及单位介绍信等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07月17日至2018年 0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5.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2.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3投资申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5.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08月07日 9 时30 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招标代理处(连江县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连江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等网站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 [标准格式:连江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投标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9.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10780790@qq.com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068号

项目名称:连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一期)

致: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方在了解连江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工程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将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应由我方承担的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连江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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